第171章初遇
明尧搬进了学校六人一间的寝室。
增城一中部分寄宿,明尧没有寄宿是因为晚上要照顾双胞胎弟弟,他今年高二下半个学期,应该把更多的时间放在学习上才是。
这间六人寝室只有四个男生,同班同学,平常虽然关系算不上太好,也算不上差,何况明尧况在他们眼里的学霸,学习态度认真,自然是大大的欢迎了。
“明尧,你怎么突然搬进来了?”一个体型较小的黄皮男生在宿舍楼下等待明尧,他是311寝室的宿舍长,属于话比较密的那一卦,平常积极活跃、搞笑。
“唉,你怎么取下眼镜了,我差点没认出来。”
明尧与许多人的记忆已经淡忘了,对大部分人都算重新认识一遍,只能凭借模糊的记忆去判断。
“我想以学习为主,住宿会节省很多麻烦。”明尧弯起酒窝,他来学校顺利去理发店修理了乱糟糟的头发,把常年戴上的无度数黑框眼镜取下来了。
其实这副防蓝光眼镜是家人强制让他戴的,因为听说他们班只有三四个不近视,其他都近视了,害怕他近视到时候更费钱,先提前规划。
“你戴眼镜不丑,但是摘下眼镜真的很特别,太帅了。”洛社绕着明尧转了一圈,他啧啧赞叹,一边吐槽。
“就是你以前的眼镜太丑了,我都不想说。”
“真的,把你的颜值都封印了。”洛社伸手比划。
明尧弯起眼睛笑了笑:“谢谢你的夸奖。”
“客气了,咱都是室友,走,我带你去认识他们。”洛社帮他提了书包,明尧则把几套衣服提上去。
寝室里还有另外三个人,这是班级里唯二的寝室,也是班级里人数最少的寝室,大部分人都是走读。
洛社抬脚挪开了门:“给你正式介绍一下,这个打游戏的大高个儿叫周若山,平常最喜欢抱着他的二次元抱枕哇哇叫;躺床上睡觉看小说的叫林直,整天就爱看那些狗血龙傲天小说,我都不想说他;最后那个拖地的小帅哥叫龙鸣越,他一听你要来了,嫌弃寝室太脏把地板给拖了两遍。”
“我本来就看不下去了,你们真的是太邋遢了。”龙鸣越用干拖把拖完最后的湿地板,林直躺在床上头也不抬,回道,“本来就不脏,是你太挑剔了,地上就一点灰尘,我们寝室已经是常年霸榜本栋最干净的流动红旗地点了。”
“就是就是,如此宝贵的周日时间,我只想打上一个下午的游戏。”周若山打游戏战况激烈,还不忘附和。
“明尧成绩这么好,我们宿舍就缺这种人才,欢迎欢迎。”
“哇塞,明尧你告诉我,你这发型在哪里剪的,好帅。”
龙鸣越拿着拖把发出惊天动地的声音,他自认为是个小帅哥,平常特别注意形象管理和卫生,明尧这发型和摘掉眼镜怎么变化这么大,太帅了。
他绕着明尧转了好几圈:“好完美的发型,理发店推荐我一下,我真不想说学校外面的理发店,上次把我剪成教导主任了,被笑了两个星期,气死我了。”
龙鸣越这一嗓子,可把周若山和林直的视线拉过来了。
周若山游戏输了也没骂人,林直小说也不看了,他们一个箭步就去凑热闹,来来去去就是一句话,“地址发来!”
洛社打击他们:“有没有可能,是明尧本身的底子就不差。要是把你们剪得不好看,可别拿明尧试问。”
他已经被遗忘了。
“什么,才十块钱?这要什么自行车,把我剪成我大爷我都挨着。”
“有点远,没事,只要手艺在,再远我都去。”
洛社和他们吵吵闹闹,他偷偷观察明尧,平常明尧和班级上的人交集比较少,独来独往,学习认真,以前在他们眼里就是特别努力完全没有娱乐的书呆子类型,这么一看其实性格挺好的。
明尧把床铺好,他带的被子很薄,还好也不是很热,宿舍里有空调,刚刚好,如果需要厚被子肯定要花一大笔钱出去买了。
“对了,明尧,你怎么突然住宿了,走读多好啊。”龙鸣越问完地址,洗完手擦干净,一边找话题,也是真心发问。
“我还想住宿呢,要不是我家里离这太远,我都受不了每天被收手机。”
明尧把衣服折好放在柜子里,认真地回答道:“想专心学习。”
他们不疑有他。
高二下学期了,想抓紧时间学习那很正常。
实验班卷得很,他们这个班级更是累得没边了,洛社他们看起来不太正经,实际上都在用自己的方式降压,对待学习也从不含糊的。
“儿子,我平常对你还不够好吗?”洛社拍了拍龙鸣越的肩膀,被龙鸣越一脸嫌弃地躲开了。
“滚远点,净想占我便宜。”
洛社一脸伤心。
明尧就这样在寝室里住了下来。
周日一天无课,大部分住宿的同学会选择上教室晚自习,好方便第二天上课进入状态,明尧回到熟悉又陌生的教室,根据记忆寻找到他的位置。
一沓沓书籍干净整洁,每一本笔记字迹还算稚嫩,还没有那么锋利,明尧坐在位置上随便翻看了一会儿,慢慢地去熟悉高二的内容。
明尧知识过得很快。
因为明尧对这些知识太熟悉了,熟记于心,只是上过的学太多,忘记现在大概要考哪个版本什么范围,索性只要掌握知识的本质,无论考什么都可以互相运用。
明尧已经不记得他在这个小世界待过多久了。
明尧望向窗外,记忆飘到很久很久以前。
明尧当时跟所有人都隔着一层雾,上天灌输给他的任务就是学习,不断学习,当主角攻受的对照组。
他是实验班高考意外频发跌落神坛的学霸,主角攻受是末班横空出世的天才,一举拿下省一省二。
无论明尧怎么学习,总是会有意外发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