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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下看书阁>什么!情敌竟是我自己? > 第67章 女之耽兮(第1页)

第67章 女之耽兮(第1页)

余有薇则双腿一软,跪坐在地毯上,她的女儿,性格她清楚,跟她如出一辙。

虽然平时甚少忤逆他们,但是一旦下定某种决心,那是十头牛也拉不回来的。

就像当年,她义无反顾选择和文光明结婚,绝食寻死什么招数都使遍了,甚至还未婚先孕来逼迫自己的父母。

爸妈没办法,只得同意他们的婚事,但是断言她以后一定会后悔当初的决定。

如今时过境迁,爸妈当年一语成谶,她和文光明,还真过成了一对怨偶。

不过,她也是幸福过几年的。

那时候,文光明是他们村里寥寥无几的大学生,又在城里安了家,村里人提起他没有不夸赞的,连带着父母和兄弟姐妹都扬眉吐气,抬起头做人。

用现在的话说,文光明是典型的凤凰男,举家,不,举全族之力考进名校,然后再反哺回去。

而她恰恰相反,她是家境优渥的独生女,父母都有体面工作,家里还有老一辈留下来的铺子房子傍身,可谓是要风得风,要雨得雨,从来没吃过什么苦头。

和很多刚出象牙塔的小女孩儿一样,心中怀揣着对爱情的美好憧憬。

文光明高大帅气,又自带一股从容自持的气质,跟余有薇以前接触的那些富家子弟完全不一样,一下子就俘获了她的芳心。

哪怕,她过生日时,文光明只是送了她一碗两块五的凉面,因为余有薇之前说过那家的凉面好吃。

他说,你跟我在一起吧,我会把最好的东西都给你,绝对不会让你受委屈。

就这样,文光明仅仅只用了一碗凉面,彻底让余有薇把一颗少女心,都拴在了他身上。

可是,回想起来,这么多年,甚至从小到大,她受的所有的委屈都是他带来的。

余有薇父母提供的婚房,他纵容自己的家人登堂入室,鸠占鹊巢。

余有薇父母怜惜自己的女儿,不忍她委曲求全和公婆一大家子人住在一起,便过户了一套名下的房子才将人请走。

至于大冬天杀了她的宠物狗吃肉,只因为狗肉滋补,他们身子弱要进补,余有薇对此好像已经麻木了。

士之耽兮,犹可说也;女之耽兮,不可说也。

就像高中时老师讲过的那样,只有处在那个阶段,才能真正领悟到这句话的含金量。

于是,这一麻木,就一直麻木到现在。

生蓓蓓的时候大出血,为了保命做了大手术,医生说有可能会影响生育,当时年轻,总是抱着一丝侥幸的。

然而多年过去,竟真的再无所出。

所以,对于余有薇来说,文蓓蓓就是她的命,她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她的身上。

她要让那些老顽固看到,女儿一样可以出人头地,一样可以有所作为。

但现在,蓓蓓竟然说她不考试了!!

那怎么可以,她是一万个不答应的!

所以,看到文光明堪称粗暴的举动,她没有阻止。

潜意识里,她甚至也认为这样是对的,不管用什么方法,女儿一定要继续读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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