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天时间,按照村里面的人数,欧阳明写了oo副对联。
他写好后便拿着一个框开始沿街售卖。
村民们识字的不多,他们每年都会去城里面买春联,没想到在家里就能买,看到那字儿也觉得好看,几乎是毫不犹豫的买了下来。
不到一个小时,欧阳明手里面的春联全部卖光了。
知情点儿的众人得知这个消息,犯了红眼病。
“我说兄弟,咱们都是一家人,而且是一伙的,你这样做不好吧,赚钱的事儿为什么不找哥几个。”
“对呀,你赚了钱是不是应该给我们买点什么,不如给我买点肉吧,宋明秀那里有很多肉……”
有些人永远不知足。
看到欧阳明赚钱,就开始眼红,甚至想要更多的肉。
欧阳明这些天在宋明秀的熏陶下已经有了拒绝的勇气。
他几乎想也没想,直接摇头,“这是我赚的钱,和你们没关系,而且这些钱还要给我和妹妹买衣服呢。”
说着,开门走进了屋子里。
见宋明秀等人纷纷对他竖起大拇指,他有些不好意思,“我也是第次这么干脆利落的拒绝人有点尴尬。”
“大哥你做的很好,以后我也要像你这样。”
两天时间。
所有的年货全部准备好了。
顾向军还没有一点消息。
晚上,宋明秀越想越不对,总觉得有什么事情要生。
顾向军腿受伤又干不了什么,一定不会有危险的,对就是这样。
他自己安慰自己。
夜深人静,宋明秀猛然起身大口喘息,她额头冷汗连连,脑海中不断徘徊这个梦里面的画面。
顾向军满身是伤的,躺在血泊中。
一片血红。
宋明秀闭上眼睛,心怦怦跳个不停。
不行。
一定要去看看。
看着那两张熟睡的小脸,宋明秀写了一个便条放在厨房,然后转身离开了家。
去县城的路,她已经轻车熟路,不知为何,今天却觉得十分的漫长。
山路漆黑狂风大作,举步维艰。
寒风凛冽,宋明秀冻得瑟瑟抖,将空间里面的羽绒服套在了外面,向县城走去。
突然,胸口一阵剧痛。
她腿一软,砰的一声倒在了地上。
……
与此同时。
许多人也在讨论着顾向军的事情。
顾向军被人带走了,而且这么多天一点消息也没有。
难道真的如传言般,是在战场上犯了错误回来的,现在要抓去治罪。
其他人对于这件事情也只是议论议论而已。
而宋家人,除了孩子外,众人齐聚一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