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按照陈轩这样的安排,他将是整个团队中,最为重要的人。
统筹全局,就要时刻关注到整个狩猎场的情况,甚至要将一些没有发生,却随时有可能发生的事情也计算进去。
就连顾顺选择猎物的顺序,他都要考虑进去才行。
而且还要注意是否有猎物伤而未死,这样才能做到及时补刀,免得有所遗漏。
陈轩所处的这个位置,完全可以称之为核心存在。
以前顾顺三兄弟捕猎的时候,他也想过要这样做,可在尝试了几次以后,却不得不遗憾地放弃了。
原因不是因为别的,正是因为考虑得太多,顾顺根本顾不过来。
此时听到陈轩主动提出要这样做,顾顺惊讶之余,却也不禁对他十分的佩服。
陈轩见顾顺的表情,不由得笑道:“怎么,你就不怕我做不好,到时候拖累了大家吗?”
顾顺毫不犹豫地摇头道:“我从未想过这个问题,如果我担忧这个的话,也就不会这样做了。”
陈轩在他的肩膀上拍了拍,笑道:“放心好了,不会让大家失望的。”
“有羊群!”顾虎忽然说道。
他指着不远处一片凌乱的脚印:“看样子是山羊,大概能有五六十只。后面还有狼群追击,后面是狼的脚印。”
冬天马上要到了,狼群也要积攒脂肪,好渡过难捱的冬天。
不过陈轩怎么看,都觉得这狼群的脚印有点太多了。
足足有上百只的样子。
看来,这群山羊凶多吉少,弄不好就要被狼群给包圆了。
和顾顺对视了一眼,陈轩点点头:“走,去看看。”
“好嘞。”
几人顺着蹄子印一路追下去,顾虎身为团队的斥候,前出了几十米远;
陈轩走在第二位,他走得很沉稳,不急不缓——面对可能会出现的战斗,必须保持好体力。
顾龙位于中间,顾顺在负责殿后。
几人也没有特意安排,自然而然地按照各自的分工,就形成了这样的排列。
又走了一段,地上的蹄印越来越杂乱。
前面忽然出现一片开阔地带,是两片林子间的一处山坳。
几人躲在一块大石后面,透过地上稀疏的灌木,向前面观察。
地面发出轻微的震动,四人都知道。
要来了。
五六十只山羊首先出现在视线中,其中的十几只小羊被围在中间。
狼群的大部队紧随着羊群出现。
群狼耷拉着尾巴,支棱着耳朵,一双双锐利的眼睛放出凶光,就好像赶着前面的羊群去放牧一般。
陈轩一眼就看到了狼群中的狼王——它的身躯比别的野狼要大出一圈,旁边跟着七八只大狼,有点前呼后拥的架势。
距离狼王最近的,是一头身形略小的母狼,而且最为引人注目的,就是它的一身皮毛居然是雪白雪白的。
这就是传说中的雪狼?
它的皮毛一定值钱!